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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借钱不还 临沂兰山法院依法扣押哥哥车辆

2020-09-17 17: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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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17日讯 很多人碍于面子或情义,为亲朋好友做“担保”。但轻率的担保也许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弟弟李某刚向朱某涛借了8万元,哥哥李某强做担保。

  2019年,朱某涛将李某刚、李某强二人告上法庭,请求还款。临沂兰山法院在去年11月份做出判决,判决李某刚偿还朱某涛8万元借款及利息,李某强作为担保人连带承担清偿责任。

  然而判决生效快一年,李某刚、李某强兄弟二人至今未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拉警戒线,全程录像取证,在执法仪的记录下,执行法官进入被执行人李某强家中,一番现场调解未果后,将其车辆扣押。

  “你说我冤不冤?又不是我欠的钱。”被执行人李某强对执行法官说。

  “你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也有还款义务,今天法院扣押你的车辆是有法律依据的。”执行法官告知李某强。

  兰山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团队法官介绍,虽然被执行人没有实际使用这笔借款,但是作为担保人同样要承担担保责任,若双方当事人调解不成,法院将对扣押车辆依法进行拍卖,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丁振年)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