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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标准调整后达到245元/每人每月

2008-7-30 21:38:17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临沂讯  兰山区民政部门从本月起又一次提高了城市低保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由于成品油等价格调整,物价上涨较快,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从7月1日起,兰山区将再次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标准,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提高,这也是兰山区自今年4月1日起,在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30元的基础上,第二次提高城市低保补助标准。经过此次调整后,兰山区城市低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45元。

 

责任编辑:王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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