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临沂讯 记者从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获悉,从2008年5月8日起,临沂市将和全国其它地区同步开通小额支付系统银行本票业务,全市三区九县287家以直联方式接入小额支付系统的银行、农村信用社网点均可办理小额支付系统银行本票出票和代理兑付业务。
据了解,银行本票业务开通后,单位和个人在临沂辖区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办理银行本票业务,这将省去收款人携带大量现金的不便,也避免了误收假币的麻烦,便利了同城内商业活动钱货两清。
据人民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办理银行本票的流程是,申请人(单位、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到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申请人名称、金额、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经出票行审核,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兑付流程是,持票人应填进账单与银行本票一并提交给开户银行,签章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如果持票人是个人的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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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具有见票即付、当场抵用、信用度高、方便快捷的优点。
银行本票分为现金银行本票和转账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可申请挂失止付,单位和个人在临沂辖区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本票。
责任编辑:王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