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临沂讯 从5月10日开始,临沂市将开展“慈善募捐月”集中捐赠活动,所募集善款用于助困、助残、助学、助医、助老、赈灾等慈善救助项目。此次活动还规定:一次捐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设立冠名慈善基金等。
据了解,今年临沂市积极借鉴威海经验,开展以企业设立基金为主要形式的慈善月活动,坚持“领导带头捐助、舆论宣传发动、重点企业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慈善工作新路子,募集慈善基金。
此次活动以“奉献一片爱心,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规定5月10日至5月26日为集中捐赠时间。捐赠主体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疗机构、高中等院校、中小学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和中央、省属驻临沂单位及个人,民营企业和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捐赠形式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捐款数额原则上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捐赠;各种所有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捐款以及企业认捐慈善基金。一次捐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设立冠名慈善基金,基金本金留在捐款企业运作,每年分两次向本级慈善总会捐出本金利息,一般按年息7%计算。
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捐款单位和个人可享受以下税收减免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额未超出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额30%的部分,可予以扣除。
责任编辑:王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