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 (04-25)
- [中文直播]《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颁布实施情况发布会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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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临沂讯 记者从临沂市残联获悉,《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沂市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新的《规定》共有30条内容,明确了残疾人在教育、就业经商、医疗保障、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优待措施。《规定》中明确,对符合义务教育条件的残疾学生,应当免除杂费、寄宿费、教科书费,并对在校贫困残疾学生的生活费给予补助;符合借读条件的残疾学生,免收借读费,与所在城市残疾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残疾考生和在校残疾学生,可以免试体育。在就业方面,残疾人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对经营困难的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年检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以享受两次以内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确定一定比例的公益性岗位用于残疾人就业。另外,在医疗保障、文化生活等方面,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对就医残疾人减收比例不低于20%的检查治疗项目费用;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在我省免费进入公园,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责任编辑:王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