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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保护费700元 换来劳动教养一年

2008-4-14 13:09:24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临沂讯 在春季严打整治斗争中,沂水县公安局认真开展调查摸排,严厉打击各类霸痞犯罪活动。近日,一举打掉了一收取保护费的团伙。

    今年3月中旬,沂水县公安局姚店子派出所在辖区调查走访时了解到:该镇王家洼村杨树苗销售市场有人向经营业户收取100-300元不等的“保护费”。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并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系姚店子村于某、张某、李某三人。在掌握确凿犯罪证据后,民警依法将三人抓获。

    经调查,自今年3月中旬以来,三人交叉结伙窜至王家洼村杨树苗销售市场,用威胁的手段先后向前来收购树苗的苍山县客户刘某、院东头乡客户武某等四人强行索要现金700元后分肥。

    4月11日,经临沂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于某、张某二人被依法予以劳动教养一年。李某因犯罪情节轻微被行政处罚。(赵兴刚 徐以军)

责任编辑:王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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