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临沂讯 近日,河东区八湖镇张八湖村的党支部书记老张高兴地告诉笔者说,“区里的政策太好了,我们工资有保障不说,养老保险也有说法了。”张支书说的“说法”,指的是该区新近出台的《农村干部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这个《办法》规定,该区首批就有80余名农村干部养老保险有了保障。
村干部是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是农民群众致富的带头人。为了充分调动和保护了这些带头人的积极性,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该区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干部管理工作的机制办法,于今年3月份出台了《农村干部工资管理暂行办法》,除对农村干部工资进行了规范外,还明确提出“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10年以上的在职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对在2000人的村连续任职10年以上的村支书,由区乡两级财政共同负担50%,一次性购买1万元的养老保险,在此基础上,连续任职每增加5年续买1万元养老保险,保险费总额控制在3万元以内;1000-2000人村和1000人以下村,连续任职达到办理养老保险要求的,分别按2000人以上村党组织书记90%、80%的标准购买。制度的落实激发了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激情。据该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介绍,“以制度规范工资分配稳定了农村干部队伍,实行与工作年限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给村干部又吃了一颗定心丸。”(郁凌霜 高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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