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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人大代表系列访谈录——郭洪岱

2008-1-23 15:54:06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编者按:两会胜利召开,全市上下群情振奋,反响强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优秀群体中的精英,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默默奉献,为建设大临沂、新临沂做出了不凡的业绩。为了把他们的风采向全社会展示,我们山东新闻网临沂新闻中心特派出记者组对部分代表和委员进行了专访,望社会各界予以关注!

郭洪岱: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 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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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是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三年,也是加快推进法院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攻坚之年,人民法院担负着为经济社会和和谐稳定发展、为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保驾护航的神圣职责,县区承载着为辖区实施追赶战略、争创经济强县、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的历史重担,面临着深化法院自身改革、加快自身建设的良好机遇。全面做好2008年的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而深远。因此,记者日前就县区法院2008年的工作规划专程采访了临沂市人大代表、郯城县人民法院郭洪岱院长。

    郭院长对记者的提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回答,他指出,人民法院必须进一步端正指导思想、抓住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增强工作效率,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为中心和大局搞好司法服务的同时,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当谈到2008年的工作思路时,他说,08年的指导思想就是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促进改革、保障和谐为目标,以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为重心,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按照“公正与效率”和“司法为民”的要求,通过各项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争创鲁南经济强县,建设富强、秀美、和谐的新郯城”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关于08年郯城法院的工作重点,郭院长主要谈了以下几个方面:
   
    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党的十七大是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于进一步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因此,我们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通知要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高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学以致用,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做好工作的本领。特别是要紧密结合党的十七大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司法能力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升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确保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紧紧围绕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履行法院工作职责
    党的十七大对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为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按照十七大的部署,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加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更加全面地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一是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政治责任,全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性犯罪、黑恶势力和痞霸犯罪、各类多发性、侵财性、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促进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要严格遵循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落实宽严相济、恩威并用的刑事政策,做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结合,打击、制裁与教育、挽救相统一,增强打击的社会效果;要树立正确的稳定观和纠纷解决观,把维护稳定放到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考虑,大力加强调解、协调和和解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稳妥审理好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力争以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二是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力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要加强对买卖、借款等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促进诚信社会建设、促进公平交易;加强对农产品流通中发生的纠纷案件、各类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案件的审判,实现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强对有关生态建设、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案件的审判,依法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加强对走私贩私、偷税抗税、金融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案件的审判,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改组、破产和公司诉讼等案件的审判,依法保护国有资产,规范公司行为,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依法严惩权钱交易行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净化经济发展环境;准确把握违法与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违纪行为与违法犯罪、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检举失实与诬告陷害等法律政策界限,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努力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扩大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工作优势,针对审判、执行和调查研究中发现的影响科学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规律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提醒有关部门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促 进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坚决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做到司法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
    根据十七大的要求,把保障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每一项司法活动都成为关注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以及非法行医等犯罪等行为,妥善处理好各类医疗纠纷,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障群众病有所医;依法审理土地征收征用、城市拆迁改造、企业生产建设、建筑工程质量、房地产交易等方面案件,保障群众住有所居;依法审理涉及公民受教育的各类案件、追索教育费等案件,维护教育公平,保障群众学有所教,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依法审理好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劳资纠纷案件,特别是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下岗职工追索工资、医疗保障、养老金等案件,加大对赡养、扶养、抚育等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保障群众劳有所得、老有所养。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行案件的力度,特别是要及时妥善地审理和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涉及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的各类案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坚持远程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办案、诉讼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大力推广刑事被害人救助和申请执行人救济制度,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诉讼;要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其“审判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的作用,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为人民掌好权、办好案
    审判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党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没有过硬的审判质量,法院的工作就失去了根基。因此,在审判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案件质量高于一切的指导思想,紧紧抓住案件审判质量不放松。工作中,要以流程管理为主线,以案件评查为突破口,结合纪检监察部门对上诉案件发改原因、信访热点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查找问题,研究对策,规范工作,下大力气提高案件质量。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加强对司法全过程的监督和约束,确保审判、执行工作规范运作,避免诸如“超审限”等问题,杜绝司法活动的随意性,使案件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审理。二是加强领导对审判工作监督,按照市中院的要求,明年要大力开展院庭长办案和审判委员会观摩庭审活动,进一步改进管理、加强监督、强化指导,促进案件质量能有一个大的提高。三是加大审判监督庭的工作力度,通过对再审和发回重审以及抗诉案件的审理,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要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对待,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一整套的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的机制。
  
    精细管理, 厉行节约
    面对物价上涨、开支项目日益增多、诉讼费收入大幅度减少、经费日趋紧张的实际,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精细化管理,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发挥最大的司法效益。一是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观念,自觉节约一度电,少用一张纸,多省一分钱,在全院上下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二是完善财务管理,杜绝经费开支的随意性。坚持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不花钱也办事,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堵塞经费开支的各种漏洞。三是精细管理,严防铺张浪费。将按照“定额包干、超支自负、结余转存”的原则,对各项经费开支实现精细化管理,狠挖内部潜力:严格用车制度,节约修车油料费;严格招待标准、范围和规格,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努力降低招待费用;严格文印成本管理,全院的法律文书和各类文件均明确打印份数和印发范围,改单页打印为双面印刷。
  
    采访最后,郭院长意味深长的说,2008年将是不平凡的一年,郯城县法院全院上下将牢牢抓住趁势而上的发展机遇,紧紧围绕全县发展的宏伟目标,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开创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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