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沂水县全县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会议召开,县旅游局聘请8名首批旅游质量义务监督员对全县旅游质量进行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秀英参加会议并为被聘人员颁发了聘书。
为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管理,提高旅游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该县旅游局聘请8名旅游质量义务监督员对全县旅游质量进行监督。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在全县范围内对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进行旅游监督,举报旅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了解旅游企业的运作程序,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提出修改意见;通过调查、暗访反馈旅游企业存在的问题,对暗访企业服务承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搜集社会各界对旅游工作的建议、意见,并及时反馈;配合旅游管理部门开展旅游市场调研工作,按时参加旅游义务监督员工作会议;每人每月至少一次将发现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向旅游局进行反映;配合旅游管理部门开展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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