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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临沂讯(记者 刘克明 通讯员 王金霞) 近日,沂南县国税局针对个体税收日益减少的问题,通过“一清、双定、三控管”三项措施,促使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日益规范,征管秩序进一步好转,使一季度以来个体税收收入日益减少的趋势得以逆转,二季度该局共组织个体税收收入166.37万元,比第一季度增长16.36%。
“一清”即是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结合规范和整顿税收秩序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拉网式税源排查,并加强了对个体纳税人和未达到起征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管理,及时填制《未达到起征点纳税人登记底册》,对未达到起征点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分行业单独登记造册,澄清了税源底子,把个体工商户纳入了正常管理渠道。通过税源排查共清理漏征漏管户120余户。
“双定”即是严格个体工商户的定期定额管理。该局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核定原则,对全县实行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按规模、经营范围和方式、地段等要素进行分类,采取行业类比、保本倒算、发票推算、实际查验核实营业收入等办法,科学、准确、合理地核定或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纳税定额、避免同地区、同行业、同规模的纳税人的税负不均,以及不同地区同行业、同规模的业户税负差异过大,提高了核定的准确性、真实性。
“三控管”即:一是严格对税收管理员的控管。严格执行税收管理员奖惩制度,不断规范税收管理员巡查记录,细化岗位责任,按月对税收管理员的任务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同时积极开展税收管理员讲评活动,充分调动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严格对停歇业户的控管。加大对停歇业户的抽查力度,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凡是发现纳税人虚假停歇业的,不但严罚纳税人,对其负责管理的税收管理员实行连带责任的处罚。三是严格对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税收控管。建立分行业综合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加强对未达到起征点纳税人的监督管理,实行动态监控、定期检查,对普通发票开具金额或实际经营额超过起征点的,及时调整定额,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
责任编辑:刘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