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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临沂讯 近日,临沂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强调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临沂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
《意见》明确指出,今后临沂市将吸纳优秀本科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防止农村教师队伍老龄化和部分学科教师缺额现象。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大量聘用临时代课教师的做法。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配齐配足农村学校英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教师。《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城镇支援农村,近郊支援边远,强校支援弱校”工作。城镇中小学中青年教师没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应履行支教义务,支教期不少于一年。城镇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在编在职的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鼓励和倡导城镇青年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意见》指出,临沂市将建立城乡学校教师帮扶制度。引导鼓励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开展学校、教师结对帮扶活动,定期选派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举办讲座、公开课、示范课和农村学校教师到城镇学校培训、学习、挂职锻炼等,逐步缩小县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同时,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将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经费投入,逐步做到县域范围内教师同工同酬。各县区将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对在农村任教的教师给予适当工作补助。对在边远山区任教的教师,补助标准可适当提高。
责任编辑:王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