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临沂讯 12月24日,市纪委监察局就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元旦、春节正值党的十七大召开后不久,各县区人大、政府、政协也刚刚完成换届,各级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学习贺国强来临沂视察时的讲话,大力弘扬沂蒙精神。要以深入开展“廉政自省日”活动为载体,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制止一切奢侈浪费行为。并向全市党员干部重申和提出如下要求:1.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2.不许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3.不许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活动;4.不许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5.不许到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6.不许用公车走亲访友、旅游观光;7.不许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本人或特定关系人以各种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实实在在地帮助广大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要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贫困地区和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要加倍关心,重点帮助;要加强对救济和捐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确保这些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认真做好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老劳模、先进工作者及离退休人员的优抚慰问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库区移民及城乡“低保户”、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保障养老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努力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妥善解决征地拆迁、农村土地承包、教育收费等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加强煤电油运的供需和衔接,切实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主要领导同志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主动地抓好本县区、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不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而且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王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