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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国税局稽查局落实“十七大”精神推出和谐稽查新理念

2007-11-20 14:57:15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临沂讯记者 陆鹏 通讯员 米相来)  近日 ,沂南县国税局稽查局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国税稽查工作特点,转换稽查理念,实行人性化稽查,推出 “四查、四立足”,树沂南县国税稽查新形象。

     一、查前先自查、立足提高认识。
   
该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积极探索和谐稽查新路子,“查前先自查”,即通过“税收分析预警系统”进行选案后,由稽查局的选案股室,对被查企业预先发出《查前通知书》,明确指出自查的重点或问题,督促被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在实地稽查、调账稽查之前,实施查前询访,结合每个企业的不同情况,告知纳税人注意事项,提醒造成纳税失误的易发环节,及时提供纳税辅导。将过去查前直接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法律文书,改为先期送达《自查通知书》人性化管理文书;将入户后直接进入“执法检查”程序改为查前耐心讲解辅导,协助企业搞好“自查自纠”,尽量避免企业非主观因素涉税违规而遭受处罚。

    二、查中先辅导、立足促进提高。
   
“查中先辅导”,即在检查的各过程、环节中做好税收政策的辅导、宣传等服务工作,增强企业的政策观念,规范企业的经营、核算及纳税行为。面对面的讲政策,手把手的帮核算,征纳双方共同学习理解税收法规,明确如何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确保执法到位,服务到位,切实提高纳税人的业务素质,促进税、企共同遵守规章。

    三、查结搞约谈、立足纠正促发展。
    为创建一个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推行税务检查约谈举证制。约谈举证制是指税务部门发现纳税人有涉税问题和线索后,先约请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面谈,让纳税人自己核实纳税情况,解释说明税务部门提出的涉税问题,主动补缴应缴未缴的税款;在约谈过程中,还可以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掌握税法,减少因纳税人对税法理解有偏差所产生的涉税问题。通过查结搞柔和约谈,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四、查后再回访、立足巩固守规章。
    “查后再回访”,即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对企业进行回访,检查整改情況,并帮助企业正确调整帐务,提高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和申报纳税水准。同时,把打击型稽查与服务型稽查和谐地结合起来,做到“查补一笔税款、留下一条建议、规范一户企业、增添一份活力、建立有效规章、树立一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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